许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许昌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在我县的传播和流行,县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对疫情高发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重点指导。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印庆跃(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田建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武志业(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陶义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振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留军(县纪委常委)
岳四川(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长恩(县教体局纪检书记)
李斌甫(县科技局副局长)
屈成放(县宗教局副局长)
李效峰(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栓柱(县民政局纪检书记)
刘军伟(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桂民(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瑞香(县卫生局副局长)
赵建民(县疾控中心主任)
孙建军(县人劳局副局长)
李国杰(县城建局副局长)
王金乾(县交通局副局长)
蒋铁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常春营(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麻卫东(县计生委副主任)
封国宏(县工商局副局长)
吕书良(县药监局副局长)
杨琳英(县总工会副主席)
郑 立(团县委副书记)
董桂贤(县妇联副主席)
刘国才(县广电局副主任科员)
陈玉梅(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胡瑞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