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许昌县国有资产及城镇资源
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解掌握全县国有资产及城镇资源状况,有效经营全县的国有资产及城镇资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城镇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县国有资产及城镇资源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范忠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康永生(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建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申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祥克(县财政局局长)
耿殿宇(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志安(县城管局局长)
张自学(县农村信用社理事长)
刘志峰(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胡宝印(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明亮(县国资局副局长)
李超凡(县财务开发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胡宝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