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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造林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检查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抓住3月中下旬的有限时间,进一步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抢抓当前有限时间,一鼓作气,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一要做好“创森”精品路线的高标准完善提高,特别是抓好学院路、环城快速通道、311国道、兰南高速等重点线路的完善提高工作。二要抓好推进区生态建设任务落实。尚集镇、苏桥镇和小召乡要依据《关于印发〈许昌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许县推进办[2006]5号)精神,认真仔细地对去冬今春造林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完成的地方,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按照规划方案的要求及时完成。三要搞好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四要突出村庄庭院绿化建设。

二、落实机制

要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促进土地流转,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对已经落实产权的造林地,要督促业主尽快完成绿化任务;仍未落实产权的,要尽快落实,也可先栽树,后落实产权;对于没有落实产权机制的树木,要抓紧落实,确保已造林木百分之百落实产权,真正实现“不栽无主树,不建无主园,不造无主林”。

三、加强管护

各造林地块要有专人管护,造林任务量较大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护林组织。同时,县林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造林区的巡逻,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巩固已取得的造林绿化成果。

四、搞好督查

县创森办、林业局要继续搞好督查,从规划、任务分解、工作进度、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督促检查,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我市“创森”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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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5-30 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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