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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民营科技园发展意见

 

    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推动工业强县战略和带状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民营科技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营科技园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聚集为依托,以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支撑,以产业升级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壮大产业规模,拉长产业链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使民营科技园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工业聚集区。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民营科技园的建设规模达到16平方公里,初步显现“三园一基地”(即汽车零部件工业园、食品工业园、轻纺工业园、中原鞋业生产基地)特色。入园企业达到130家,其中投资额超亿元的企业10家(每年不少于2家),限额以上企业达到60家。具体目标是:
    ——2010年,民营科技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80亿元,年均增长25%;销售收入达到65亿元,年均增长20%;利税达到6.1亿元,年均增长20%;出口创汇达到5000万美元,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直接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
    ——2010年,努力培育出年产值超20亿元,能够参与国际国内分工、对中部崛起起到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1—2个;年产值超10亿元,能够参与国内、省内产业分工,对中原城市群起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2个。
    ——2010年,争取国家名牌产品2个,省名牌产品3个,省优质产品5个,努力创建1—2个国家级企业研发检测中心,3—5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科技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5%,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都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和建立企业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010年,环保投入占园区的比重达到1—2%,基本淘汰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企业,园区内30%以上企业通过环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使园区初步建成生态效益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示范区。
    二、民营科技园的总体规划
    1、民营科技园区的范围是南到宋庄和魏都区的郭楼与魏都区民营科技园区僻临,西至清潩河,北至周庄,东到高速公路共约15平方公里,涉及16个行政村,34个自然村,22266口人,24251亩耕地,村庄占用土地9100亩,总户数5712户,现入驻企业64家,其中限额以上企业15家,汽车零部件企业36家,食品加工企业4家,制鞋企业3家(两家正建),轻纺企业2家。
    2、民营科技园区道路规划按城乡一体化推进区整体规划的道路,共19条,分步实施。
    3、民营科技园区的产业规划。民营科技园区按产业可分为“三园一基地”即以周庄——胡寨以南107国道以东,高速公路以西,大韩——尚集以北面积约4平方公里的汽车零部件工业园;以尚集——大韩以南,饮马河以东,高速公路以西,后街以北的面积约2平方公里的轻纺工业园;以后街——大辛庄以南,高速公路以西,黄庄以北,饮马河以东面积约2平方公里的食品工业园;以周庄以南,清潩河以东,宋庄以北,107国道以西,面积约3平方公里的中原鞋业生产基地。黄庄以南,高速公路以东,饮马河以西2平方公里的其它项目备用地。
    4、民营科技园区的社区规划。坚持以产业为依托,以打造中心社区为方向,本着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原则,将民营科技园区的村庄按产业发展布局和规模,向中心社区集中,逐步建立起功能完善,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齐全的新型社区。
    5、民营科技园区的市场规划。在尚集以南107国道以东建立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市场;在大徐以南,107国道以东建立一个食品交易市场;在周庄以西,清潩河以东,万泰盛以北,建立一个鞋及鞋材批发、零售交易市场。
    三、民营科技园的发展重点
    1、汽车零部件园重点引进和支持发展具有优势特色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机电产品企业。大力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和替代进口产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达到与国内、国际同步开发的创新能力。到2010年入园企业力争达到66家,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利税3亿元,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直接利用外资700万美元。
    2、食品加工园在现有基础上,要充分挖掘市场潜力,进一步延长和拓宽加工链条。面粉加工企业要向精深加工转化,开发生产专用、专供面粉、特种营养强化面粉和中高档终端消费食品;豆制品加工企业要进一步促进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加工技术的改进完善,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和技术水平;玉米淀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新技术,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到2010年入园企业力争达到15家,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利税8000万元,出口创汇500万美元。
    3、轻纺工业园以正和纺织、金彩虹印染为龙头,着力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纺织业,积极发展棉纱、棉布、花布、宽幅布等系列产品和高档服饰。到2010年,力争入园企业达到10家,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利税3000万元,出口创汇500万美元,利用外资300万美元。
    4、中原鞋业生产基地要以骆驼鞋业为依托,积极引进鞋材、制鞋业项目,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以科技为支撑,大力发展以童装、童鞋销售为主的连锁零售业,适时发展以儿童娱乐、教育产品为主的文化产业,努力提高文化产品、儿童产品、鞋产品的市场份额。到2010年入园企业力争达到15家,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利税2亿元,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
    四、加大民营科技园招商引资力度
    1、对土地实行先收储,后统一使用。
    2、实行灵活的地价补贴政策。凡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办生产性企业用地和扩建生产项目用地,按国家核定行业标准的投资强度提供建设用地。用地成本费用先由企业缴纳,再由地方财政每年按该企业缴纳税金地方所得部分的50%给予奖励,直至补足为止。不享受用地费用弥补的企业,地方财政每年按该企业缴纳税金地方所得部的50%给予奖励,从投产年度起计算,连奖五年。
    3、对投资在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4、对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入驻民营科技园项目,根据企业投资额,按国家核定行业标准的投资强度,无偿提供建设用地。
    5、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凡租用建设用地的,均免费提供,并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经项目引荐人引荐在民营科技园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外币折算)以上的项目,经核实开工建设后,财政先预奖1万元给项目引荐人。项目投产实现利税后,上交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3%奖励项目引荐人,连奖三年。项目引荐人奖金由受益单位承担,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兑付,由县招商局负责实施,公职人员获得的招商引资奖金视为合法收入。
    7、凡在民营科技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用于合作经营和承包经营的,按新上项目对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优化民营科技园软硬环境
    1、统筹兼顾,把推进园区建设同整个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园区的规划和布局。县城建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认真把关,综合考虑园区的区位功能,道路网络,环境绿化和其他市政建设配套设施,在布局上,充分考虑近期、中期、远期开发相衔接,亮化、美化、绿化相协调的推进规划。
    2、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进行分类定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形式,实现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多元化。高起点、高水准实行一次规划、分段开发、市场运作、滚动发展,开发一块、建成投产一块。除了工业用地给予优惠之外,其余经营性用地的收益,全部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与市场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
    3、鼓励投资民营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用招商引资的办法引导国内外有实力的公司和单个法人主体进行投资,建设供电、供水、排污、通讯和园区内道路等基础设施,投资者享有对所投资设施管理和收益的权力。
    4、加大民营科技园区环境保护力度。重点搞好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使园区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实现集中科学处理排放,降低企业成本,建设生态效益型和资源节约型示范园区。
    5、对民营科技园区实行封闭运营。不经纪检、监察部门和民营科技园区管委会同意,各有关部门不得进入民营科技园区进行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按“四乱”处理。纪检、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园区内企业正常的建设、生产、生活秩序。
    6、进驻民营科技园区的生产性企业,均实行零收费,免交县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7、凡到民营科技园投资的企业,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无偿为其提供招工、咨询、培训(除技能业务外)等方面的服务。电力部门保证免费将线路架至企业变压器,并可按双回路线供电。
    8、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民营科技园区企业的法律服务。建立银企联谊制度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产业集群的项目建设。
    六、强力推进项目向民营科技园聚集
    1、凡乡镇引进入驻民营科技园区的新上项目,其招商引资成果、新上项目个数计入引进该项目的乡镇;项目纳税额计入该乡镇税收任务。
    2、鼓励企业向民营科技园区搬迁。凡迁入科技园内的生产性企业,按新上项目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纳税额计入原所在地税收任务。
    3、民营科技园区外的已建企业,在园区内设立分公司(分厂)和新上技改项目的,按新上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纳税额计入原企业所属乡镇任务。
    4、各乡镇引进入驻民营科技园区的所有项目,其项目投资额、企业产值、利税等指标统计口径不变,记入所引进项目乡镇目标。其中税收指标按照“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分别记帐”的原则执行,即由尚集财税部门统一征收,县财税主管部门按月分乡镇记帐的方法,确保各乡镇引进项目的纳税额按月及时计入各乡镇目标数据库。
    5、各乡镇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入驻民营科技园区。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可优先提供征地、立项、审批、全程服务等便利。对于引进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入驻园区的,一般不计入该乡镇招商引资目标,不审批土地、不立项、不注册、不办理建设手续。强行建设的按违章处理,并追究乡镇党政正职的责任。
    6、各乡镇入驻民营科技园区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凡是完不成此项目标的乡镇,党政正职不得提拔重用。
    七、完善民营科技园农民生活保障体系
    1、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民营科技园区劳动保障和网络建设,建立本区域内富余劳动力资源库和劳动市场,及时为农民提供就业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2、加强民营科技园区农民的培训工作。对16周岁以上至女55、男60周岁以内的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至少免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一次,技能培训合格后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和等级证书,对培训合格人员实行与企业对接,优先使用。
    3、促进民营科技园区被征地农民较为充分的就业。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优先吸纳民营科技园区内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把民营科技园区被征地农民逐步纳入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被征地农民发放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对于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等特困就业群体,可参照“4050”人员安置办法,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促其实现就业。
    4、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被征地农民的责任。用人单位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计税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5、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民营科技园区被征地农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及目前条件,按分类、分层保障原则,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建立起最低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具体办法按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置换等各种形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折价入股,参与基础设施及工商项目建设,允许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利转换为在城镇生活的必要保障。在村庄改建中,可采取土地置换方式,将原村庄所占土地纳入经营管理,所得费用用于弥补搬迁费用,保证社区的集中。
    八、理顺民营科技园管理体制
    1、将原尚集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许昌县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对民营科技园区实行财政单列,封闭管理,直接对县政府负责。民营科技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实行一站式办公,代为办理项目建设活动中的一切相关手续,负责对外招商和园区环境的综合治理,搞好全面协调和跟踪服务。
    2、进驻民营科技园的企业,自投入运营年度起,按每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新增部分的20%,由县财政奖励给民营科技园区管委会,用于支付园区基础设施维护和招商、办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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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9-13 15: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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