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畜牧局服务承诺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全面创业”工作部署,营造良好的政策、服务、市场和法制环境。把加快畜牧业发展、不断提升畜牧产业地位和质量、促进农民增收作为第一要务,大力发扬“瑞贝卡”精神,全力打造畜牧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创建优良发展环境。为此,我局郑重承诺:
一、强力推进省市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养殖户真正得到 实惠。
二、充分发挥畜牧部门的技术、信息优势,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和科技推广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和有关规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符合条件、手续和资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不得无故拖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
五、认真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对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
六、规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不断规范各级畜牧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的发生,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八、履行岗位职责,实施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未限期办结有关事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群众、假公济私和违规收费、罚款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告诫或纪律处分。对署名举报投诉违规违纪行为的,在2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