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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民政局做好工作,为“创优”提供优质服务

 

 
 
       许昌县民政局根据许昌市“环境创优年”工作方案及我县“优化发展环境20条”的要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进分类施保,强化规范化管理,从08年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在人均月补差提高到95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补助15元,达到人均月补差标准1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0元。城乡低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照每人每年集中供养1700元、分散供养1200元的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确保五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实行社会化按季度发放。进一步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将新建、改建或扩建敬老院5所,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11月底前组织五保对象入住,确保年底前推进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0%,其它乡镇达到45%。
 
    三是救灾救济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无滞留、无棚架、无挪用、无违纪现象,落实救灾应急责任,扎实有效地做好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四是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年底前在推进区完成四个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认真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进一步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强力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9月底前完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其中自谋职业率达到60%,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95%以上。
 
    六是在办理结婚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等工作时,严格按照行政收费许可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七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加强工作效能的提升。
 
    总之,我局要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20条”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认真地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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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12 16: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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