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核方式 |
备 注 |
|
依法许可
(40分) |
1、许可主体合法,即有权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等。 |
5 |
实地检查,查看文件 、资料、卷宗档案,随机提问、抽考、随机询问服务对象。 |
1、每发现一个单项问题,扣除该项目1分,单项分数扣完为止。
2、未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第14项不得分。
3、第15项得分由行政服务中心按日常考核情况确定。
4、省、市、县优化办和新闻部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按问题项目分值分别扣除该项目分数。重复发现的问题,按问题项目分值加倍扣分。 |
|
2、依法公示许可主体、依据、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并出具告知单。 |
5 |
|
3、许可程序合法,无擅自增加条件、环节等现象。 |
5 |
|
4、承诺或法定时限内办结。 |
5 |
|
5、收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窗口要公示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 |
5 |
|
6、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无两头受理现象。 |
5 |
|
7、使用法定文书(受理、退件、一次性告知、不予许可有书面通知书,示范格式文本)。 |
5 |
|
8、许可档案管理规范,窗口至少保存一个月再送单位。 |
5 |
|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核方式 |
备 注 |
|
服务优良
(25分) |
9、热情服务,待人礼貌,用语文明。 |
5 |
实地检查,查看文件、资料、卷宗档案,随机提问、抽考,随机询问服务对象。 |
1、每发现一个单项问题,扣除该项目1分,单项分数扣完为止。
2、未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第14项不得分。
3、第15项得分由行政服务中心按日常考核情况确定。
4、省、市、县优化办和新闻部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按问题项目分值分别扣除该项目分数。重复发现的问题,按问题项目分值加倍扣分。
|
|
10、无脱岗、打游戏、上网聊天、看股市、吸烟、吃零食等现象。 |
5 |
|
11、仪容端正、佩戴胸卡,有着装要求的人员统一着装。 |
5 |
|
12、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
5 |
|
13、办事窗口投台卡、办事指南,为办事人提供笔、纸、座位、饮水等服务,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卫生。 |
5 |
|
管理规范
(35分) |
14、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做到“一个必须,两个到位”。(分管领导常驻大厅,服务股业务、人员全部到中心) |
15 |
|
15、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窗口办理 |
5 |
|
16、行政服务中心对服务窗口和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日常管理、考核情况纳入最终考核结果。 |
15 |
|
明察暗访 |
17、省、市、县优化办或新闻部门明察暗访情况纳入最终考核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