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制度:企业的法律“顾问”
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企业在涉法事项中不必要的损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洛阳市制定出台了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制度。
按着制度的规定,洛阳市成立了市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市优化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组成。全市各级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办公室协调本级政法部门,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帮助和服务。
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遵循依法办事、快速高效、协调监督的原则。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合法权益受侵害,需经过诉讼渠道,寻求法律帮助;或者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受侵害,需要政法部门统一协调处理的案件,市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办公室受理申诉后,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管辖权限和范围不同,于 5 个工作日内分配市级政法委、优化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各相关部门接到企业涉法事项后,一般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报告给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办公室。
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制度的出台,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